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宋沛珊 整理报道
4月24日,湖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在众多案例中,记者发现涉及茶行业领域的案例不在少数。在市场环境中,存在着侵权抄袭、假冒伪劣、非吸诈骗等犯法行为。如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读案例,知权益。
投资茶山高回报?这家公司圈钱400万
2017年10月16日,李某某(另案处理)在湘潭市雨湖区某商业广场设立福建众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众益湘潭分公司),王某某任总经理。期间,王某某按照李某某的指示开展集资业务,以福建众益湘潭分公司名义在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浦发银行旁边、建设南路莲城步行街等地设立茶酒行,向客户进行虚假投资宣传。
受害人吴娭毑家住岳塘区下摄司街道,2018年3月,她在马路上接到福建众益湘潭分公司业务员发送的纸质宣传单,被其高回报、无风险的宣传吸引,前往该公司了解情况。负责人王某某告诉她,公司资金实力雄厚,项目发展前景美好,其中茶叶生产加工销售利润巨大,让她抓住机会投资。吴娭毑信以为真,于4月1日投资10万元,对方当场支付利息2万元,即她实际只交了8万元。受高额利息引诱,2018年6月1日,吴娭毑再次投资10万元,对方当场支付利息2.4万。直到案发,她才得知自己被骗了。像吴娭毑这样被骗的人多达105名,其中60岁以上老人的有90名,占85%以上。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0万元,连带退赔被害人401.63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宋沛珊
编辑:陈沫涵
本文为湘茶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tea.rednet.cn/content/2022/04/27/11170397.html